對于肺癌早期的患者,是臨床上治療效果最好、預后最佳的一部分患者。因此在治療上應該采用積極的診療措施。待肺癌治療結束以后,要明確組織學病理,確定為ⅠA期的患者,在臨床上不需要實施任何的其它治療,包括術后輔助化療和放射治療,這部分患者以觀察,隨診治療為主。對于ⅠB期的患者要明確組織病理學上的高危因素,包括病理學分級、細胞病理類型以及細胞的分期、Ki67指數等情況。對于具有這些較高的危險因素,可以采用四周期的輔助化療做為治療的主要手段,其中主要采用含鉑雙藥方案,對于不能使用鉑類藥物的,可以采用其他兩藥聯(lián)合治療。對于早期肺癌而言,術后隨診是診療中的主要因素,要求患者在第一年每三月復診一次,如此可以及早的發(fā)現(xiàn)病情的改變,同時對患者的診療也具有較好的延續(x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