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放射治療為主的疾病,總體來說,當然是越早越好。因為腫瘤分期對預后有非常大的影響,對于術前放療而言,放療與手術的間隔一般是兩到四周為宜,可以使正常組織有充足的修復時間。此時急性反應已經(jīng)消退、慢性反應還未發(fā)生。對于術后放療,放療一般在術后兩到四周進行,這樣可以在手術纖維瘢痕形成之前開始照射,而且避免了殘存腫瘤細胞的再增殖,但是這個不絕對。比如乳腺癌保乳術后的放射治療。沒有輔助化療指征的患者,術后放療建議在術后八周內進行,由于術后早期術腔體積存在動態(tài)變化,尤其是還有術后血清腫的患者,所以不推薦術后四周內開始放療,乳腺癌保乳術后接受輔助化療的患者應該在末次化療完成后兩到四周內開始放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