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可以移植嗎
肝癌患者一般可以進行肝移植,但需符合特定條件。肝移植適用于早期肝癌且無肝外轉移的患者,或合并嚴重肝硬化但腫瘤符合米蘭標準的病例。
肝癌患者接受肝移植的核心標準是腫瘤符合米蘭標準,即單發(fā)腫瘤直徑不超過5厘米,或多發(fā)腫瘤不超過3個且最大直徑不超過3厘米,無血管侵犯和肝外轉移。符合該標準的患者術后5年生存率較高,移植后需長期服用免疫抑制劑預防排斥反應。對于超出米蘭標準但符合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擴展標準的患者,部分醫(yī)學中心也可能評估后實施移植,但需結合腫瘤生物學行為綜合判斷。
肝癌晚期已發(fā)生門靜脈主干癌栓、遠處轉移或全身情況差的患者通常不適合移植。這類患者腫瘤復發(fā)風險極高,移植后生存獲益有限。Child-Pugh評分C級的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若合并肝癌,需優(yōu)先控制門脈高壓并發(fā)癥后才考慮移植評估。存在活動性感染、嚴重心肺疾病或未控制的酗酒吸毒等也會被排除在移植候選名單外。
肝癌患者確診后應及時到肝膽外科或移植中心評估,通過增強CT、MRI、PET-CT等明確腫瘤范圍,由多學科團隊制定個體化方案。除移植外,手術切除、消融治療、靶向藥物等也是重要治療手段。術后需嚴格遵醫(yī)囑復查腫瘤標志物和影像學,保持低脂高蛋白飲食,避免肝毒性藥物和酒精攝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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